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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光胜解读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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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11:33:54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商光胜解读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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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请问,在疫情防控方面,我市除了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科技等投入外,在法治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交出了怎样的答卷?

答: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依法防控疫情是各级政府和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和服务,确保我市在全省第一个实现确诊和疑似病例清零、患者零死亡、医护人员零感染。

一是建立依法防控的政策指挥体系。及时建立坚强有力的领导体系,顶格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委疫情处置指挥部,第一时间成立工作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批示366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30余次,全市制发各类疫情防控文件400余件,编发每日情况400余期、工作简报140余期,形成了具有聊城特色、运行高效的疫情防控政策体系与指挥体系。

二是提高依法防控的法律服务水平。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制作聊城电视台疫情防控普法专题栏目,开通聊城广播电台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节目,编发《聊城市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读本》,制作《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疫”起捉谣》法治动漫,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部门网站、户外显示屏等,广泛普及健康理念、传染病防控和科学防护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文明素质、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防疫能力。制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成立聊城市防范疫情法律服务团、公益法律服务团等法律服务团队,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企业复工复产和人民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加大依法防控的执法司法力度。加强野生动物和活禽市场监管执法,检查各类经营户6.95万家次;加强蔬菜、口罩、药品、消杀产品等重点市场价格巡查,累计巡查2.5万余家次,查处涉嫌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案件34起,罚没金额25.4万元;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检查经营者7.91万户次,查办案件7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严肃查处辛某某等人疫情防控期间随意外出、违规聚餐的违纪违法问题。收到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检察建议47件,办理涉“疫”刑事案件18件,3名严重妨碍疫情防控的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由于我市疫情防控指挥有力、措施得当、行动迅速,依法抗疫斗争取得重大胜利。

问:我市2016年拥有地方立法权,借此机会,请介绍一下五年来的行政立法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五年来,我市坚持按需立法、急需先立、精准立法、质量至上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制定政府规章10件(其中创制8件、修改2件),为聊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立法制度日益健全。拥有地方立法权以后,建立制度机制是基础,我市先后编印了《行政立法工作制度手册》《立法工作规范手册》,制定了《聊城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聊城市政府立法协调制度》《聊城市政府立法评估制度》《聊城市政府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及意见反馈制度》《聊城市政府规章新闻发布制度》《聊城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委托第三方起草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有力保障了我市立法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

二是开门立法成为常态。我市始终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阳光立法,积极营造公众参与立法的良好氛围。立法过程中,每一件立法项目都要通过政府网站、聊城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搭建政府立法与基层单位、基层群众之间的“民意直通车”,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协会商会等基层单位,设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20个。五年间,共收到公众立法意见建议4000余条,对可行性建议予以采纳,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三是审查论证更加精细。高质量的政府立法,离不开精细化的审查论证。市司法局与相关市直部门通过深入基层调查、实地调研、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对每一件立法项目逐条逐字审查把关,实地调研50多次,召开各类立法调研会、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200多场,提出修改建议3000余条。2020年,市司法局首创立法项目逐条依据说明版做法,每一条文在出台前都制作详细的逐条依据版本,详细注明该条文的制定目的及相关依据参考。严谨的审查论证,确保了每件立法项目经得起政治、法治和社会的检验。

四是宣传发布及时高效。政府规章出台后在聊城日报全文刊登,在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及时向国务院、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进行纸质备案和电子报备。五年来,规章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均为100%。为提高公众知晓率,规章正式生效前,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立法必要性、起草审查情况、重点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等途径宣传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是立法质效稳步提升。我市出台的《聊城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设区的市关于城市景观风貌管理方面的地方政府规章;《聊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为全省首创,司法部官网予以报道;《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用政府规章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做法,走在了全省前列。

    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成效?

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2015年中央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要任务,是2016年出台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明确要求,是2019年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重要督察内容。在这方面,2020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15次对行政执法、行政应诉、法治环境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成伟副市长先后11次对科学立法、综合执法、备案审查、行政裁决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市政府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首次集体旁听了涉企业行政强制案件庭审全过程,8个县(市、区)政府和3个市属开发区“一把手”均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降至8.8%,连续两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政府零败诉。

二是发挥考核引导作用。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了2020年年终述职内容,列入了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通报督察结果,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创新行政执法主体单位聊城电视台“公开述法”模式,开设“谁执法谁普法”专题访谈栏目,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为重点对象,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上线公开普法述法,每周一期,共播出38期。

          联系科室:办公室   电话:0635-299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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