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国强解读 《聊城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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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近日,我市制定了《聊城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能够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高效落实。
一、树牢法治理念,增强依法决策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要求,市县政府应当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科学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的关键环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化管理,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树牢法治理念,增强依法决策意识,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目录管理的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新动能。提高政策预期前瞻性和科学性,推动我市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道路上行稳致远,为聊城的长远发展筑牢决策根基。
二、严格重大决策程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程序,能够引导公众、专家等广泛有序参与政府决策,让重大行政决策过程成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能够有效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稳定性。内容主要涉及特色产业镇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和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其中,重要规划2项,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9项。下一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要求,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形成决策草案,经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把关、履职尽责,特别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事项等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目录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每一项决策事项都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推动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要内容,督促承办单位严格按照目录中确定的完成时限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决策起草、送审、上会审议工作,确保决策程序规范,保障决策落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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