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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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司法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公证员执业许可;司法鉴定机构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对律师违法执业的处罚;对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的处罚;对冒用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法执业的处罚 ;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执业的处罚;对司法鉴定人违法执业的处罚;对未经登记的组织和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行为的处罚;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协会进行监督;对公证员、公证机构及公证协会进行监督;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协会进行监督;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人员执业的检查;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检查;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三、执法权限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
四、执法依据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公证程序规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五、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接收-受理-审查-向省厅提交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确认:接收-受理-审查-向省厅提交
六、监督途径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东路17号
电话:0635-2992095
0635-2992053
七、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聊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
电话:0635-8288203
行政诉讼
部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电话:0635-893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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