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鲁司〔2020〕40号)规定,经各鉴定机构自查、各县(市、区)司法局及聊城市司法局全面考核,完成了对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考核等次评定,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13日
监督电话:0635-2992095
附件:1.聊城市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情况
2.聊城市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情况
【附件1】聊城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情况.xlsx
【附件2】聊城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情况.xlsx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