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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司法局:实施“五个一”工程 “法律活水”润民生
时间:2022-11-16 1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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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莘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将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五个一”工程,蓄好公共法律服务“源头活水”,滋润莘州大地,惠及百万群众。


实施“一号工程”,广泛凝聚发展共识

县司法局党组将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多次研究部署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坚持重点问题集体研究、突出难题集体解决、关键环节集体把关、建设进度集体掌握,广泛凝聚工作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一号工程”来抓,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效。


建成“一个中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县司法局将打造高标准、一站式、全方位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点工作,在皇行家园南门向西50米路北,设置了全市高标准的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莘县法律援助中心、莘县法治服务中心、莘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莘情司法服务”党代表工作室、24小时无人值守律所等全部入驻,中心采取“前台后厂”的功能设置,配有法律援助、律师咨询、行政复议联系、公证指引、司法鉴定指引、仲裁指引等多个服务窗口,设置“正义之心”文明志愿工作站,设有便民休息处、行政争议和解室、党代表工作室、心理解压室等多个功能科室,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力求实现“只进一扇门,解决所有事”的工作目标。


建设“一个体系”,提升硬件配置水平

县司法局积极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整合现有资源,凝聚工作合力,着力建设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县级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在24个镇(街道)设置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合“一所四站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模式,设置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有立法民意征集、公证协办、行政复议联系、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等多个便民窗口,推动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实现“两所共建”,努力满足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在全县878个村(社区)建设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统一公示“农村两人”、人民调解员、驻村法律顾问、司法所长的照片和联系方式,悬挂标示标牌和法治建设图版,配备必要的服务设置和场所,由驻村法律顾问、“农村两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定期坐班,为村(居)民提供贴近法律服务。


配强“一支队伍”,加大专业力量供给

县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逐步探索配强了由司法所长、法律顾问、农村两人、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新提拔任用90后年轻公务员担任司法所所长,连续多年招录公务员,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的专业性和主动性;依托“一镇(街)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每个镇(街道)配备一支由3名律师组成的镇级法律顾问团,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驻村法律顾问,通过“线下+线上”结合的服务方式,为村(居)民提供身边的法律服务;积极培育农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将法治力量培植在农村泥土里,把法律理念融合到农民血脉中;及时更新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注重吸纳“社会五老”力量,谱写“东方之花”绚丽篇章。


编辑“一本手册”,融合主要工作职能

为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县司法局积极组成公共法律服务手册编辑队伍,编辑“莘情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手册内容涵盖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立法民意征集、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司法鉴定、普法、司法所和“一镇(街)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等十二个方面内容,汇集了莘县公共法律服务主要工作,为全县单位、企业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指引,努力实现“一册在手、业务通办”。手册印制后,广泛地发放到群众手册,放置在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有效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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