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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司法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
时间:2022-09-07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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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东阿县司法局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要求,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鲁司〔2020〕48号)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意见》(鲁司〔2021〕43号)规定,对东阿县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

东阿县司法局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向各决策单位发出东阿县司法局关于对XX文件组织实施后评估的函》,要求各单位组织专人开展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小组,严格对照最新的上位法、上级政策及改革新举措等,对文件内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五个方面入手进行“全面体检”,要求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建议表》反馈给县司法局,建议表中列明评估依据、提出评估建议,为文件的废止、到期自行失效、延期执行等提供充足的现实依据,有效促进依法行政。5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经过一个多月的评估,其中4件评估结果均为到期后自动失效,1件为继续执行。东阿县司法局将汇总评估结果并通过东阿县政务网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东阿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合法性审核、后评估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统筹、强化保障,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明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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