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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依法行政,县长出庭应诉
时间:2022-09-30 14: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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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依法合并审理了左某诉莘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两案。莘县人民政府县长张云生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莘县司法局、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莘州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观摩庭审。

庭审中,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质证、陈述,县政府作为被告方在法庭上与原告平等对话、理性交锋,依法回应诉求,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程序严谨,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张云生县长代表县政府发表了答辩意见并做最后陈述,对原告通过司法程序对县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表示欢迎和感谢,将尊重和诚恳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裁判,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进一步提高我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

“县长带头出庭应诉,为莘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树立了典范,展示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坚定态度和决心。”莘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向阳旁听庭审后表示。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积极推进的一项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充分履行应诉职责,破解了民告“官”不见官的困境。此次庭审中,县长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作出回应,做到了既出庭又出声,消除了行政相对人的负面情绪,展示了良好的政府形象。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对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莘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连续3年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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