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杭大运河与黄河交汇处的山东聊城,从来不缺水的滋养;在新的历史起点,法治的“上善之水”同样正在润泽万家。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给商家戴上规范经营“紧箍”,助消费者摆脱维权窘境。
当地先后出台《聊城市行政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行政执法领域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指南》《“不罚轻罚”清单(3.0版)》等规定,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法治保障。
冠县陈女士被服装厂拖欠工资近半年,多次讨要未果,在东古城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和镇矛调中心、镇法学会工作站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下,服装厂一次性结清拖欠陈女士的工资款。
“人民群期待更安定的环境、更公平的正义、更有温度的法治,这也是法治为民的落脚点。”聊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国强表示,聊城市司法局创新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领域全过程,多谋为民之策、多施利民之举、多行便民之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民生冷暖,筑牢“立法”之基
“办卡容易,退费难”“变相涨价,质量缩水”“卡还在,店没了”……预付式消费在众多领域火爆的同时也带来种种乱象,成了不少人的烦心事,消费者纷纷拨打市民热线投诉。
聊城以12345市民热线集中反映的问题为突破口,及时开展相应立法,让立法既有速度更有温度。统计显示,仅在2022年1至2月,市民热线就共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1009件。针对这一领域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进行研究。随后,市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聊城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草案)》,并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该《条例》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施,着力解决预付消费领域存在的虚假承诺、不守诚信、携款“跑路”等问题,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
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为指南,着力从制度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为探索适老立法,聊城在全国首创性出台了《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以立法“小切口”,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民生“大忧愁”,让失能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聚焦公众关切,撑起“护航”大伞
从2023年10月25日起,冠县经济开发区部分企业多了一块印有二维码的牌子,牌子上“执法扫码,无事不扰”八个字分外醒目。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让企业家心无旁骛地干事,自当日起,冠县纪委监委、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县司法局联合开展“入企执法扫码”专项行动,县经济开发区辖区内64家规模以上企业成为第一批试点。
记者看到,与山东百佳食品有限公司一样,在试点企业的大门、车间门口等醒目位置均张贴“入企执法二维码”,凡该县涉企执法部门入企检查一律扫码,入企一次扫一次,当场填写执法单位、带队人员、入企时间、入企事由、检查结果等事项,如需行政处罚,应事后通过扫描涉企行政处罚结果录入码及时补录处罚结果。
“门口的二维码就是企业的‘护身符’,不仅会将多重执法、随意执法等行为挡在门外,更会唤起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企业家的精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山东百佳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姜绍东说。
近年来,聊城市广大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一直面临较大压力。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政府扶持,更快走出困境、更好实现发展,而不希望执法机关频繁检查、随意处罚、扰民扰企,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在此背景下,聊城出台《聊城市行政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9日),从基本原则、制度确立、依法实施、权益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了规范,为彻底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问题提供了依据支撑。
聚焦和谐稳定,搭建“解纷”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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