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属开发区分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行包容审慎说理式执法理念,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聊城市司法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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