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上级文件调整情况,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聊城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0版》市场监管领域部分进行了动态调整,修改80条内容,新增14条,涉及市场主体登记、价格、广告、食品、特种设备等方面,形成了《聊城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版)》。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更好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我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案件数146件,涉及金额1058.5万元,受益主体146个;减轻处罚案件数334件,涉及金额1293.52万元,受益主体数334个,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切实增强了群众和企业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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