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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公证处改革发展探索
时间:2017-06-15 16: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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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阿县公证处成立于1980年, 2007年改为自收自支依法纳说的事业单位,现有执业公证员4名,公证员助理2名,作为县域公证处,在管理规范、业务拓展以及具体办证经验方面都与经济发达地区公证机构存在着很大差距,也同样面临证源稀缺、人手不足等问题,但是东阿县公证处一直致力于自我改革与发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发展的模式,为东阿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一、东阿县公证处发展现状

   (一)业务构成:房产继承、赠与公证、委托书公证、部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等传统业务的比重在缩小,金融类业务比重加大,2013年以来,与农村商业银行合作紧密,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和抵押登记,近期,东阿县公证处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正进行洽谈,扩大金融业务的范围。

   (二)工作模式:内部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东阿县公证处作为县域公证处,规模小、人员配置不足,为最大限度优化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主任负责联络公证业务、协调关系、调解争议等;公证员专职办证、从事实和法律角度为公证业务把关,卷宗的整理、归档等;内勤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工作。

   (三)分配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度。东阿县公证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虽然面临业务与人员薪酬的压力,但在待遇报酬方面,坚持将公证员的工资与业务收入和质量挂钩,同时结合论文、案例与信息宣传工作的落实情况,综合考核公证员的业绩,让公证员的付出与回报成正比。此外公证处承担日常加班、外出办证的必要交通、餐饮费用。由于多种奖励与绩效制度的存在,公证员一直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

   (四)队伍建设:经过长期的培养,东阿县公证处执业公证员已从最初的2名,发展到现在的4名。一是注重公证员培训与学习。注重公证员的培养与提升,积极争与更多业务培训机会,对公证员的日常学习更是常抓不懈,实行每月一总结制度,全体公证员汇报公证业绩,交流办证心得,总结办证经验,学习法律知识,尽最大努力让每一名公证员不错过任何一次培训、学习机会;二是从各方面激发公证员的活力、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制约东阿县公证处改革的不利因素

    东阿县公证处现为自收自支非企业化管理,公证机构内部机制不活,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公证人员严重不足,却没有引入人员的自主权,公证工作是一项业务很强的特殊工作,国家法律对公证员的职业有很高要求。由于公证处无进人自主权,组织人事部门分配的人员大多为非法律专业,不适应公证工作的需要。

   (二)公证员的绩效工资缺乏政策依据支持,公证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在现有体制下公证员的服务意识,工作效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缺少法律支持,公证员只有核实权而无调查权,社会对公证的期望值又高,法律对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当事人惩戒力度不够。

三、东阿县公证处对公证改革发展的探索

    2007年,东阿县公证处改为自收自支依法纳税的事业单位。2006年东阿县公证处全年收费17万元,办证816件;2007年,经过局党组研究决定,为了最大限度调动公证员办证积极性、广开证源,对于公证员自己联系的非常规类业务可享受收费20%的提成作为绩效工资,但每年以1.5万元为上限,2007年全年收费36万元,办证1256件;2009年,经局党组研究将上述上限提高至2万元;2011年更是取消了业务绩效上限的约束,让公证员得以放开手脚、扩大业务;2016年,东阿县公证处业务收入超过90万元,办证件数总计2421件。与改革前的2006年相比,分别增加了330%97%。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除办证件数与业务收费的增长外,公证处的业务范围与类型也有了极大的突破,除了传统公证业务外,还拓展了各类贷款合同公证、抵押登记业务、现场监督、证据保全、多类型合同公证、提存公证、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公证、全面参与我县旧城改造与居民拆迁活动。正是多类型、全方位公证业务的开展,使东阿县公证处的公证事业发展始终保持着鲜活的生命力。

(一)在新的形势下,开拓新的公证业务,公证处主任、公证员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1、树立公证大服务的思想。公证的职能是:服务、监督、证明、沟通。因此公证应是一种综合性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公证员是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只要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不违法并且不属于专业技术范围的,公证机构都可以受理,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设计公证方案,尽最大努力满足当事人的公证需求。比如:通过视频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房屋买卖合同确认公证,通过QQ与远在美国的中国公民视频聊天办理了放弃继承公证,手机短信证据保全公证、网页证据保全、微信朋友圈证据保全等。2017,东阿县公证处新启动了农业银行的小额贷款合同公证、工商银行的企业贷款合同公证以及送达公证业务。

    2、进一步强化《公证法》第十二条列举的公证机构可以办理的事务性业务。长期以来公证处只是办理了证明业务,而忽略了事务性业务。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近年来,东阿县公证处办理了抵押登记业务、提存业务、保管遗嘱业务、与企业、村委会等签订了常年的法律顾问合同等,还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等。

3、公证处主任要勇于担责。在强化风险意识的同时,也要大胆创新,正所谓机遇与风险并存,遇到新问题要多探讨多交流多学习,做到胆大而心细,这样即开拓了新业务,也能解决了百姓的法律难题。比如:根据省公证质量检查标准的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不能办理公证,滕州市公证处做的无房产证的房产交易在全省却成了学习的经验,因为他们涉及出了一套风险控制程序;比如:公证处保管卖房者购房的所有手续直到交易完成、资金在公证处过付、公证书送房管登记部门备案(在法律效力上也没有任何的障碍,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效力性规范)等;这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风险,解决了百姓的现实问题。

   (二)加强宣传,注重宣传成效。

    走进电视台或者上街宣传都是一时的喧闹,唯有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解答每一次的咨询,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唠叨、做好每一次回访以及公证的跟踪服务,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及时的公证服务是最长久的、最持续、最经济、最见成效的宣传。其实办理公证的过程、解答咨询的过程都是一个公证宣传的过程,也是公证员与当事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过程。今年在宣传方面东阿县公证处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1、更改公证书的封面。公证封面的纸张比公证书正文厚,增添了天平标志。公证处正在起草一本公证业务知识手册,打算在当事人领取公证书的时候,给当事人发一份,资料正在收集过程中,包括公证法条文,办证流程,办理常规业务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身边的典型案例等。

    2、丰富公证书的内容。把卷宗内的相关材料作为公证书的附件。让公证书的使用单位、使用人一看公证书就一目了然,这样也确保了公证书好用。比如委托书公证:公证书内容包括委托书、公证书正文、公证书附件,附件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签字的照片打印件。到外地使用的公证书,也经常发生使用地给公证处打电话询问公证书的真伪。

    3、在电视台做了一期法治东阿之东阿公证节目,在东阿电视台播放一个月。

    4、在办证大厅安装了电子屏,滚动播放公证的相关知识。让当事人在等待的过程中宣传公证知识。

    5、申请注册了公证处微信号。

   (三)与相关职能部门精诚合作。

    公证不能单兵作战,公证机构的发展离不开职能部门支持与合作。东阿县公证处积极协调与东阿县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合作与交流,争取其对公证业务的支持。

    1、是争取政府机关的支持,提升公证公信力。县政府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公证处主任任小组成员之一,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持续至今。县里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分配活动,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工作,都有东阿县公证处的积极参与;2013年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制定公证机构为部分财产的抵押登记部门,从而启动了抵押登记业务和农商银行的借款合同的赋强公证。

    2、是加强与法院沟通交流,拓展金融业务。金融系统办理公证是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最终达到越过诉讼、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目的。为将此类业务做大、做强,让公证书真正发挥作用,在本项业务开始前,东阿县公证处就积极与法院讨论交流,对公证书的执行达成了一致意见,从而确保了我县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对金融服务来说,公证书的出具只是服务的开始而不是结束,公证员要跟踪了解公证书的使用情况,尤其是出具执行证书后,公证员积极主动地联系人民法院,协助金融机构申请执行,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倾听法官对公证书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完善公证程序,另一方面则是方便案件快速执行,及时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用执行效果宣传公证服务。

    3、是加强与房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防范房产登记风险。不动产公证是东阿县公证处的传统公证业务,公证员办理房产继承、赠与公证、委托书公证、部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为房产登记提供法律服务。虽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后,继承公证已经成为了自愿选择,由于长时间的合作吧,现在继承公证仍在办理中。

    4、是加强与民政部门、公安部门沟通交流,确保公证质量。长期以来,公证工作得到了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公证处曾办理补办结婚证公证、部分离婚协议公证;公安部门为公证当事人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2015年公安部、民政部相继出台文件明确表示不再为特定情形出具证明,为确保公证质量、降低风险,东阿县公证处积极与县公安、民政部门沟通交流,最终达成信息互通、业务互助的共识,现在公证员仍可持相关证明查询了解当事人的档案信息,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公证风险、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提供证明材料的困难。

  (四)内部管理要规范。

    1、责任到人,严格奖惩制度。每年年初,公证人员都与公证处签订《目标责任状》,把全年的任务目标分解到人、分解到月,包括每个月应该完成的办证件数和收费、信息、宣传、公证质量等。这些指标都与公证人员的受益挂钩。

    2、公证处统一收案,按照顺序循环分配证源。对于公证员自己联系的公证业务实行较高的提成比例,以鼓励公证积极联系公证业务。

3、全方位的激励机制。东阿县公证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虽然面临业务与人员薪酬的压力,但在待遇报酬方面,坚持将公证员的工资与业务收入和质量挂钩,同时结合论文、案例与信息宣传工作的落实情况,综合考核公证员的业绩,让公证员的付出与回报成正比。此外公证处承担日常加班、外出办证的必要交通、餐饮费,为公证员办证解除后顾之忧。

4、最大限度上的区分管理、分工负责。东阿县公证处作为县域公证处,规模小、人员配置不足,为最大限度优化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主任负责联络公证业务、协调关系、调解争议等,公证员专职办证、从事实和法律角度为公证业务把关,卷宗的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则由专门内勤人员负责。实现公证处的管理、业务、行政间的明确分工,内部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5、双休日、节假日坚持轮流值班制度。为落实双休、节假日值班、更好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我们专门制定了值班表,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公证员值班与日常工作无差异。(刘桂民刁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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