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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备案审查机制 组建新型法律智库 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水平
时间:2020-05-25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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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非常必要,能够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行政管理的依据违法,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而全面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聊城市司法局积极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式,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

近日,市司法局组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经公开遴选和特邀,市司法局聘任了聊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仰文等16名同志为聊城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专家和律师委员。备案审查专家委员和律师委员将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理论研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的咨询论证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指导、审查,积极为依法行政制度设计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发挥好参谋智囊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管理制度建设,积极参与市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论证或起草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积极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保证既合法合规,又体现群众意愿。通过规范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形成的制度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不断提高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水平。

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的组建,为专家、学者等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搭建了一个良好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探索完善专家委员参与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的途径和方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加强日常管理。全力为专家委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加强专家委员的业务培训与政治学习,组织外出学习考查、请相关专家委员作报告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协调落实经费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等,参照市法律顾问待遇标准,对专家委员参与工作进行物质保障,确保备案审查委员会制度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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