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发布选任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拟任人选公示等程序,决定聘任王志等10名同志为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详见附件),任期为2022年11月-2025年5月。
特此公告。
聊城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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