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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司法局 聚焦“三无”人员,安置帮教送温暖
时间:2021-07-14 09: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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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通常把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称为“三无”人员。对“三无”人员的安置帮教是整个刑释帮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真正的“三无”人员很少,大多是接近“三无”情况的人员,他们出狱后所面临的现状同样令人担忧。今年以来,临清市司法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拓展“三无”人员服务对象范围,将“三无”人员和接近“三无”情况人员(以下均称“三无”人员)作为帮扶重点,加大安置帮教力度,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做法:针对“三无”人员存在的特殊困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一人一策,重点协调地方政府做好衔接安置、解决实际问题落实相关政策、强化“双列管”帮教等,让回归人员感到社会温暖,步入社会正规。

1、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做好衔接安置。对“三无”人员的衔接安置,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解决其住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资料。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及时联系协调地方政府,切实解决“三无”人员的吃住问题,满足基本生活保障。例如:李某某,男,户籍为刘垓子镇某村人,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目前,经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余刑释放。经了解:刑释人员系精神病犯,入狱后一直聊城监狱医院治疗,缺乏自主谋生能力。该罪犯家庭生活困难,目前系“五保户”,靠政府救济维持生活,虽然家中尚有一位老母亲,但也是精神病人,村中出资雇人照料其日常生活。该刑释人员属于典型“三无”人员,刑释后如果不能落实帮教,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大。临清市司法局为其制定了安置方案和帮教预案,协调刘垓子镇政府做好该犯生活、居住、医疗救助等安置事宜,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目前,该刑释人员得到了很好的安置,生活状况良好。

2、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帮扶政策。对“三无”人员的帮教,注重调动各方力量,既保障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落实应享受的政策,同时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协调各方加大管理力度,防止再次犯罪。例如:张某勺老赵庄镇蔡庄村人,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于2021年4月25日刑满释放。张某勺属于重点帮教和“三无人员”罹患小脑萎缩,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无自主行走能力,无自主进食和饮水能力,需他人喂食,无语言交谈能力,大小便失禁,需长期专职陪护。对于这一特殊情况,临清市司法局分成两个工作专班,一个专班同政法委、聊城监狱、民政局、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具体安置事宜;一个专班负责走访调查张某勺家庭情况。经过几天的共同努力了解到:张某勺未婚且父母均已经去世,大妹妹张某英也去世七八年有余,小妹妹张某芸也外出多年无联系。其户籍地家中只有6亩耕地和一处院落,房子年久失修已经塌陷无法居住。面对这一棘手情况,临清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并制定了张某勺的安置帮扶方案。根据方案,老赵庄镇残联、民政所联系蔡庄村委会与老赵庄敬老院就张某勺签订照料生活起居协议,敬老院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照顾三餐及日常起居;派出所为张某勺特事特办办理加急身份证证件;老赵庄司法所协同残联和民政所为张某勺进行评残定级和办理“五保手续。下一步,刘垓子司法所建立安置帮教档案,进行日常帮教。

3、对户、居不一致特殊群体,强化“双列管”帮教。在部分刑释人员中,户籍地在本地,但实际生活工作在外地,给帮教工作带来很大困扰。特别是那些“三无”人员,由于鞭长莫及,帮教措施不能够落实。对此,我们积极推行“双列管”帮教措施,使这部分人员的帮教工作得到妥善解决。例如:潘某强,男,户籍地在临清市八岔路潘澎店村,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于日前刑满释放。根据核查了解,潘某强在户籍地八岔路镇潘澎店村无固定住所、无投靠近亲属;父亲离异,父亲潘某涛一直在大连市沙河口区租住、打工。经与潘某强沟通,本人表示无法在户籍地工作生活,打算投靠父亲一起居住、打工。鉴于此,临清市司法局积极与大连市沙口区司法局进行联系,申请对人户分离的潘某强实行“双列管”帮教。目前,潘某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在当地从事旅游销售工作,收入稳定。大连市沙口区司法局对其进行日常帮教,临清市司法局不定期电话回访了解安置帮教对象相关情况。

二、取得成效

1、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到100%。特别是“三无”人员,均得到了妥善安置和帮教。

2、辖区内未发生刑满释放人员群体性事件、因故意犯罪造成严重后果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

3、依托民政部门建立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1个(临清市八岔路敬老院),实现了对“三无人员”的过渡性临时安置。

三、工作启示

1、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把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抓好刑释人员安置工作,特别是对那些“三无”人员,做到关怀备至,确保一个不落下,使他们出狱后有所居、有所养,真正体会到社会的温暖。

3、坚持帮教并举,在积极协调各方,落实帮扶政策的基础上,强化教育管理,确保使每一位刑释人员都能够处于管理部门视线之内,及时了解思想生活动态,防止和避免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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