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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数核查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的公告
时间:2018-11-30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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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发布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30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130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二、分数核查

在聊城报名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聊城市司法局申请成绩核查。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要求

达到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81258时至1214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完成后,请于20181225日至27日,由本人到聊城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符合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20日至12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2018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5日至121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四、需要现场提交的材料

()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内容,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未通过毕业证书查验的申请人,需提交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毕业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由造成错误的学校或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说明情况。

() 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聊城市司法局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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