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高唐县法援助中心:助贫困户维权  追索种子款
时间:2018-05-09 18:41:35
字号:
来源:高唐县司法局

山东金农种业有限公司与高唐县姜店镇后刘村村民因小麦种收购发生纠纷。村民代表来到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姜店镇后刘村系贫困村,遂组织专门人员到姜店镇后刘村提供上门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到姜店镇后刘村,向所有出售种子的农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经审查,共有93家农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分别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决定对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山东天地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与93户受援人进行了交谈,详细了解整个案情经过,审查了案件相关材料,向高唐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法院主持下,该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山东金农种业有限公司一次性给付原告小麦种子欠款并支付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35%)的1.3倍计算的利息损失,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被告山东金农种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案中,高唐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帮助贫困户维权,有力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消除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