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共4872家,司法鉴定人54198人,完成各类司法鉴定业务213万余件。
2.2016年,司法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并会同最高法组织编写《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指南》,明确规定伤残构成、伤病关系处理基本原则和移植组织器官损伤、人工假体损伤的处理原则等。司法部与最高法举办多期师资培训班,培训师资120余人。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已对6000余名法医临床鉴定人进行培训考试。
3.2017年3月12日,司法部部长张军在人民大会堂全国“两会”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集中采访,回应“天价鉴定费”问题,提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各地要在年底前制定出台新的收费标准。
4。2017年4月,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抓紧制定、科学制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加强司法鉴定收费专项管理,加大处罚工作力度,严厉惩处乱收费行为。
5.截至6月30日,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制定出台新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为保障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
6.2017年7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监督作出重要部署要求。
7.2017年12月,司法部印发 《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整顿司法鉴定执业不规范行为,在全行业形成从严治鉴、严格监管的态势,全面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